大团结3亲情会闪闪发光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大陆综艺 2007

导演:

剧情介绍

  《闪闪发光的你》作为聚焦95后的青春职场观察类真人秀节目,非常有信心将它打造成国内求职节目的新标杆——不仅向有憧憬的年轻人带来高品质的入门指引,也为更多脚下有根、眼里有光的年轻人在追梦之路上注入持久的正能量。

评论:

  • 邰英睿 1小时前 :

    看过不少攀岩片了,这部比较假些,但不妨碍我手心出汗,脚掌发软,情节也算有点新意。是一部值得观看的电影,不知为什么给分不高,我给它加点分。

  • 楚冬灵 4小时前 :

    逃跑硬是往悬崖上攀爬,你是在凡尔赛攀爬技术还是

  • 申玟丽 8小时前 :

    其实真的要杀那女生有一百种办法,一个个送人头不科学,另外攀岩悬崖求婚简直是作死现场教学。

  • 珠凡 5小时前 :

    欧洲导演拍的动作惊悚片实在是一言难尽。悬疑感营造得很漂亮,派头十足很有希区柯克的味道。不过这种氛围随着莫名其妙的情节展开而丧失,男主角的死活也不再有扣人心弦的吸引力。这是情感救赎剧与地缘政治阴谋类型杂交产生的怪胎。

  • 碧采 3小时前 :

    刚开始还以为男主是跟老师,没想到是跟房客,吻戏野战在43分钟,这剧拍得节奏很缓慢前面暧昧有一段时间我看得睡着了,之后剧情就非常厉害了,48分钟有一个撞桌捏橘子🍊的镜头好形象、1:06那半个苹果🍎也像溥仪被赶出紫禁城的那天,1:15老师一脸懵逼接盘还被一条咸鱼嫌弃,房客有句话说得好:我喜欢的东西很多,可一但得到了就都不喜欢了,好渣但真实,还擅长拐跑好人家的孩子,1:20分弟弟还梦到三人行

  • 路向露 1小时前 :

    周末晚上看看还是挺刺激的,就是感觉结尾有点anticlimax

  • 钰华 8小时前 :

    国外版的“周末去爬山”,显然男主比秦昊更狠。

  • 汤隽雅 4小时前 :

    无论摄影、配乐、文案、导演都做的很棒,可以说是一部制作精良的文艺片,又是一部国际水准的印度佳作。

  • 边芳苓 7小时前 :

    给攀岩电影硬生生加上一个「狗血」离奇的情节,内容降智,特效低廉,满屏的「棚拍感」。最初以为会是个二女携手勇攀高峰的「励志」故事,不想看来看去却发现,终究还是逃不出20年代「恐男厌男」的女性主题惊悚片之惯性思维。不禁想问,现在的导演们灵感果真就如此匮乏?「大女主绝处逢生开挂反杀男BOSS 」的剧情一年要来个多少次才肯罢休?白天刚看了《监视者》,晚上又来这么一出,明天若是再看A24的《男人》,我恐怕真心吃不消了。咱就不能换个思路?

  • 陀雨莲 4小时前 :

    剧情算是稳扎稳打吧,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但是也能顺畅的看下去。感慨…感慨就是——心中有爱,就会有活下去的希望。

  • 融天韵 9小时前 :

    开篇风景绝美惊艳,之后为了攀岩而攀岩,有点牵强,这么高的石壁上居然还有两条蛇,低成本电影的特效也实在太差了,近景一看就是水泥,然后连个攀岩远景和仰视俯视都不敢拍,也太省了

  • 谌飞舟 5小时前 :

    剧情略狗血,只有我觉得老师比男主更好看吗……

  • 锦彦 6小时前 :

    故事的背景对于个人和事件来说太大了,以至于故事过于单薄,不过悬疑气氛很到位。

  • 解英逸 2小时前 :

    女主这体能,秒杀男人,从上了悬崖就一路为女主担心,大气儿都不敢喘,点赞这个片子

  • 鄢元英 9小时前 :

    never make plans with lover!

  • 汲梦易 4小时前 :

    人总在寻找失去的东西。短暂的初恋,的确会使很多人终身难忘。对情人东西的无限留恋,促使了作者把这份近乎痴迷的爱写了出来。。迷失的灵魂在创造这种永恒的瞬间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或者拯救吧。(看了电影突然想读读兰波的诗了,诗意的爆发是诗人对自身情感的敏锐察觉。希望朱一样的我能有一天沉静能读懂兰波吧。)

  • 梦婷 9小时前 :

    我于你或许只是某种奖励,但你却是我刻骨铭心的情谊。前半段节奏太慢了,加之剪辑跳跃得让我头晕,好在后面补了回来,片子整体拍的很美,很有《call me by your name》的风格,导演用捏爆一个橘子来表达性爱的高潮,像极了Elio躺在床上玩弄桃子的片段,用同样的手法表达了性的美妙;另外,印度电影里终于没有歌舞了,而且还是部同性电影,起立,鼓掌。

  • 洲惠 7小时前 :

    前半段男主非常主动(不太喜欢这个时候的男主),是两人某个艺术的契合点让彼此看到了自己的灵魂,后半段迷幻一样的情节,无缘无故消失还是在和姐姐私奔后消失。后半段情节有点掉尾,但喜欢男主的一个转变。离开老师那段彼此拥抱哭泣,此时只有这两个人是真正互相理解对方的,渴望能找到志趣相投,可以找到迷失的灵魂。也许最后男主最后找到了迷失的自己,虽然痛苦但把刻骨铭心的爱恋写成了一本书:To The Man at the Lake!

  • 枫驰 8小时前 :

    感觉凭男主的能力应该被抓几百回了吧……最后其实都没看懂到底谁说的是事实,只是觉得真没必要杀男主,性价比应该很低。

  • 鲁高杰 2小时前 :

    5.5 好像有点意思,又没多大意思,作为“异乡人”的既视感倒是挺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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