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澄力强 0小时前 :

    人类对快感和与众不同的追求已经达到了神经质的程度,神秘感常常是吸引单纯女性的利器,如同征服欲对于男人的吸引力。

  • 格采 8小时前 :

    北欧版的《哈姆雷特》。片子让我想到了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前半段还不错,但是到后半段有些拉的太长,过于追求形式了。不过整体的视听效果还是可以的,镜头下的北欧风光很好看

  • 运福 4小时前 :

    The Northman延续了Robert Eggers鲜明诡异的个人色彩,强烈且步步为营的原声带,触动信仰的摄影和美术设计,还有无限次惊艳全场的Anya Taylor-Joy,无一不给这魔幻现实史诗加分。

  • 武怀思 1小时前 :

    艾格斯将神话、民俗与巫术融合在一起,让原始的王子复仇记极具氛围感,这也是我喜欢这部电影的部分,最喜欢女巫预言和巫术杀人那两段,我真的很吃这种神神叨叨的风格~

  • 茜馨 9小时前 :

    全片只要武打场面男人在猛叫的时候我就低头刷手机片子放着当白噪音 然后发现其实也不用抬头看文戏 因为就是哈姆雷特(懒到都不带改几个字版) 除了猎奇地展示北欧男人原始且生猛且迷信且吃人肉之外 总之就是 不用抬头。

  • 柔蕴涵 3小时前 :

    用荒野猎人与灯塔的手法拍了一部哈姆雷特的故事。我的失望在于我以为会是一部关于冰岛的权游。

  • 肥漾漾 0小时前 :

    有点烂。连场景表演都是话剧。而且还英国骑士一样不杀女人呢明明前面刚屠村。大片气质拍了个村级故事,细节也很蠢,一晚上解决的事还拖。父子俩学狼叫太好笑了吧,真这么脏乱差天天淋雨奴隶早死光了,影视中的北欧风就像中国古偶一样,几乎是现代臆想了,失望。

  • 磨书南 6小时前 :

    贯穿北欧神话的权游+王子复仇记,过于专注影像效果,可是看起来也并没有那么惊艳啊?略失望。

  • 訾宏邈 9小时前 :

    其实这次的多数镜头色调还蛮温柔的。

  • 犁永新 1小时前 :

    柯南伯格是真的对(被割裂的)人体有着近乎神圣的着迷,而平和稳定摄影则将这种美感与神圣准确传递给了观众(不管是否被接受)至于表达,不能说完全理解了,感受到了一丝现代科技与政治不太光鲜的链接,以及宿命论式的身体进化悲观论。柯南伯格(化身为影片中男主角)先是悲观,然后流着泪接受。

  • 牵华荣 1小时前 :

    其实评分真的不至于这么低,至少在我心里能达到7分以上。虽然剧情老套,简直就是翻版的《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的综合体,但是开着电脑关着灯戴着耳机开着杜比看完全片也是真的很爽。视效和音乐都足够优秀以至于把整个故事都太过于弱化…

  • 蔡湛雨 1小时前 :

    传统的复仇故事,北欧人的原始硬核暴力,导演独有的神秘宗教风格。目前我最能接受的一部罗伯特艾格斯作品。

  • 阳安福 5小时前 :

    本片要说是史诗电影我是肯定不认同的,一个北欧国王,就如同,我国一个P大一点的村长,所以怎么看就是一部村长复仇记,说什么也称不上史诗电影!

  • 符平凡 8小时前 :

    传统的复仇故事,北欧人的原始硬核暴力,导演独有的神秘宗教风格。目前我最能接受的一部罗伯特艾格斯作品。

  • 骞振 7小时前 :

    不知所云 (the moment he called them 'we ppl' suddenly made me go all funny... so thats the feeling when its all so clear you are definitely gonna vomit.

  • 橘梦 3小时前 :

    北歐版哈姆雷特王子復仇記,最大的意思大概是在銀幕上第一次拍出了黑魂味兒,父親被殺和拿劍的那兩個跳段都太黑暗之魂了,男主就是一premodern版Apex英雄的bloodhound,決戰那一幕的地圖就是世界邊緣,牛逼o( ̄▽ ̄)d

  • 祁皮皮 5小时前 :

    改的是真不错,除了第一幕让人感觉昏昏欲睡外,中后半段是火力全开。

  • 鹤琪 1小时前 :

    三星半吧,老莎,看看真实(x)的北欧王子复仇吧(xxx 场景在很克和优衣库出外景之间(。)反复横跳。女性强的部分倒是还看得蛮爽的。

  • 晨尧 3小时前 :

    这不是一部好电影,很多场景和场景衔接既生硬又不够简洁。但这是一部艺术品。今年奥斯卡最佳摄影提名名额已占一席。

  • 练曼安 4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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